堅持“三個必須”推動法治建設
四川省檢察院檢察長 鄧川
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系統闡述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這一系列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對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檢察機關既是法律實施機關,又是區別于其他司法機關的法律監督機關,在依法治國進程中具有獨特的職能作用,推動法治建設,檢察機關要堅持“三個必須”。
一是必須找準檢察機關在法治建設中的職能定位。首先在自身法律實施方面,檢察機關要模范遵守法律,增強秉公執法的定力,強化執法管理監督,規范自身執法行為,使各項檢察工作符合法治建設和法治精神的要求。同時,檢察機關要通過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法律監督手段,積極促進行政機關、其他司法機關統一正確實施法律。
二是必須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促進法治經濟、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要通過全面履行審查批捕、公訴、職務犯罪偵查和預防、訴訟監督等檢察職能,努力推動每個司法個案體現公平正義、每項公共權力依法運行、每個社會行為規范有序。要依法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等犯罪,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促進發展轉型升級。要把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作為檢察機關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手段,通過辦案同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找準并堵塞引發案件的體制機制漏洞,實現懲治成果向預防成果轉變。要著眼于促進法治社會建設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依法嚴懲各類分裂破壞、暴力恐怖活動,突出打擊嚴重危害群眾生命健康的犯罪,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改革,依法化解社會矛盾。
三是必須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職的能力。要堅定“法治是治國理政基本方式”的信念,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檢察職能、加強隊伍建設。要突出抓好法治思維的樹立,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政治靈魂,把法律作為第一遵循,把堅守職業良知作為基本要求。要善于運用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預防職務犯罪出生產力等戰略思想,善于延伸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理,進一步加強檢察隊伍思想政治、業務能力和黨風廉政建設,錘煉業務能力和職業品格,牢固樹立法治信仰,切實擔負起法律守護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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