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朱書緣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
習近平在3月的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還強調,要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凡是進入法官、檢察官員額的,要在司法一線辦案,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法官、檢察官要有審案判案的權力,也要加強對他們的監督制約,把對司法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落實到位,保證法官、檢察官做到“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把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心田,讓老百姓看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
今年3月,中央政法委、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和《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11月,中央政法委首次公開通報5起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典型案件。制度落到實處,對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保障司法公平正義起到十分重大的促進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撰文指出,建立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是司法改革的關鍵環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公權力行使堅持“有權必有責、權力受監督”原則。司法權雖有其自身特點和運行規律,但也受此原則約束,理應實行司法責任制,以嚴格司法、公正司法,最大限度地防止冤假錯案發生,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司法權威。
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黨紀國法雙管齊下
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必須牢牢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建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習近平強調,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優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必須在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要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
10月21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同時向社會公布。兩項黨內法規與修訂前相比,均有非常大的變化。新修訂的兩項黨內法規(以下簡稱“兩項法規”)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旨在一方面通過廉潔自律準則確立高標準,一方面通過黨紀處分條例守住最底線,從而在全黨樹立起黨規黨紀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在接受本網記者采訪時曾談到,法律是對全體公民的要求,黨內法規制度是對全體黨員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嚴格,對黨員干部違法的處理也更嚴厲。要保障黨內法規執行力,不斷加強對黨內法規性質、意義、作用和功能的認識,健全完善黨內法規制定、備案和解釋機構和程序,增強黨內法規的科學性、規范性,提高黨內法規的質量。此外,還要加強紀檢監督,嚴肅追究對黨內法規執行不力,違反黨內法規的黨組織、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的紀律責任。
培育全民法治意識:
公平正義由人民來評判
“司法體制改革成效如何,說一千道一萬,要由人民來評判,歸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時如此強調。習近平指出,司法體制改革必須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公正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習近平在《求是》的署名文章中還談到,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范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治理國家、治理社會必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中央黨校原副校長李君如在《人民日報》撰文指出,“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決策。沒有法治意識,就沒有法治國家。要把法治國家建設綱領和藍圖變為人民生活現實,須舉全黨之力、全民之力,萬眾一心、共同努力。專家分析認為,公正司法事關人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司法體制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根本尺度,堅持符合國情和遵循司法規律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勇于攻堅克難,堅定信心,凝聚共識,銳意進取,破解難題,堅定不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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